2007年4月27日

大森林裡的小木屋

by Nancy  Thomas   2005.8.17

        Bruce生活經驗豐富,語言能力發展得早,口齒清晰,能言善道,但雙手卻不甚靈巧。上小學後,寫字對他來說,是一大苦事。爸爸對語文學習有自己的想法,容許他慢一點練寫字。因此,開始引導Bruce閱讀一系列中西兒童文學經典故事,著重在見聞、智慧和性靈的增長,用「好故事」養胃口,讓Bruce讀得有樂趣,從中自然領略到文字的美妙與魅力。《大森林裡的小木屋》這本書,曾獲美國紐伯瑞兒童文學大獎,就是Bruce逐字朗讀的頭一本大部頭小說。

        這本書的作者蘿拉,經過一生的沉澱,在晚年六十五歲時,才寫下這個故事,敘述她與爸爸、媽媽和姊弟們,在美國威斯康辛州森林裡墾荒的童年往事。蘿拉一家在冬天聽爸爸說故事、拉小提琴,過聖誕,製槭糖;在春天犁田播種,進城購物;在夏天耕種、訪友、找蜂蜜;在涼爽的秋天採收、製醃肉、打獵……她細微的觀察和詳實的紀錄,也讓我們體驗到這段溫馨的生活。

        Bruce逐字逐句努力的唸下去,對蘿拉一家的拓荒生活愈來愈嚮往。好吃甜食的他,對於「製槭糖」這段情節,特別津津樂道。講給爸媽聽時,口水都快流出來了。

        初學注音、識字的Bruce,剛開始讀得結結巴巴的。幾章下來,漸漸「入戲」了,心情感受也隨著故事情境起伏,琅琅聲有了抑揚頓挫的韻味。媽媽小時候,也非常喜歡拓荒故事。五歲之前,外婆喜歡帶媽媽到台北紅樓戲院看電影。紅樓戲院放映的,是便宜的三輪電影,不清場,可以一看再看。外婆每次問:「我們去看什麼電影呀?」,媽媽都興奮得跳起來,千篇一律地回答:「海角一樂園!」。故事細節如今已不復記憶,但那種全家人同心協力闢建家園的氣氛,是讓媽媽百看不厭的主要原因。否則,為什麼《魯賓遜漂流記》讓人讀了一次就不想再讀?因為,一個人在荒島是多麼可怕呀!拓荒,一定要全家人在一起!另外,還得養一隻貓和狗才行嘛!

        Bruce提到書中寫的「舔鹽場」時,引起媽媽的好奇。問他什麼是「舔鹽場」?「深秋時分,小鹿長大了,蘿拉的爸爸在森林裡清出一塊空地,在地上撒上鹽巴。鹿一聞到濃濃的鹽味,就會過來舔,可以很容易捕獵到牠們。這樣,蘿拉一家就有鮮肉可以吃了。」Bruce用朗讀引述,媽媽聽了之後,趕緊捧起《大森林裡的小木屋》,讀讀最後一章〈森林裡的鹿〉,上面寫著——
      「……舔鹽場附近有幾棵大樹,爸爸可以坐在樹上守候。
晚餐過後,爸爸帶著槍進入森林。蘿拉和瑪莉睜開眼,立刻一骨碌爬起來,奔到窗前往外瞧,可是沒有看到橡樹上掛著鹿,奇怪!爸爸每次出去打獵,還不曾空手回來過呢!蘿拉實在想不通。
……
        吃過晚餐,爸爸把蘿拉抱在腿上,瑪莉坐在他旁邊的小椅子裡。
        爸爸說:你們知道為什麼今天我們沒有鮮肉吃嗎?來!我現在就告訴你們原因——
        昨天晚上,我走到舔鹽場時,立刻爬到一棵橡樹上。我找到一根大枝椏,舒服的坐下來。那兒視野好,距離地面又低,凡是前來舔鹽場的動物,我都可以輕易射中。槍已經裝好彈藥擱在我的腿上,以便隨時射擊。
        我一直坐在那裡,等待月亮升空,照亮大地。
        昨天我劈了一天的木柴,覺得有些疲倦,後來竟然睡著了。等我再張開眼睛時,一輪明月已經低掛在天邊。
        就在那裡,透過月光,我看見一頭鹿,背著月光站在那兒,牠的頭高高昂起,似乎在傾聽什麼;巨大分叉的鹿角,優美的聳立在頭頂。由於背對著月光,使牠的身體看起來像是一塊黑色的剪影。
        只要我開槍,牠必死無疑。但是,牠是那麼強壯、自由、雄偉,我實在下不了手。結果就坐在那兒怔怔的看著牠,直到牠跑進黑漆漆的森林裡。
        後來我想起你們和媽媽正等著我帶鮮肉回家,於是打定主意,下次無論如何一定要開槍。
        過了一會兒,一隻大熊慢吞吞的晃過來,這個夏天,牠肯定吃了不少漿果、樹根和雞母蟲,身體圓乎乎的,幾乎有兩隻熊那樣大。牠搖頭晃腦的在月光下走著,穿越舔鹽場時,就在一根腐朽的圓木頭前停下來。牠聞一聞木頭,豎耳傾聽四周的動靜,然後舉起前腳把朽木抓爛,伸長鼻子在碎木屑裡嗅呀嗅的,找出白胖胖的雞母蟲來吃。
        接著,大熊用後腳站起來,朝四下張望。也許牠察覺到哪裡不對勁,努力想找出原因來。
        這時要射中牠,簡直易如反掌。但牠那圓滾滾、慢條斯理的模樣,實在太有趣了,而且月光籠罩下的森林,是那樣寧靜、神秘,我根本忘了自己手上有槍,只是眼睜睜看著牠慢慢晃進森林裡。
        『糟糕!』我心裡暗叫不妙,再這樣下去,我什麼肉也獵不到。
        我重新調整坐姿,繼續等。這次只要有動物經過,我一定不放過。
        月亮已經升到我的頭頂上,把舔鹽場照得如同白晝,也襯得四周的樹影更加幽深。過了好久,一隻母鹿帶著一隻小鹿,從樹影裡靜悄悄的走出來。牠們走到我撒鹽巴的地方,低下頭舔起來。
        然後牠們抬起頭來,互相對望了一眼。小鹿輕輕走過去,依偎在母鹿身邊。牠們並排坐在那兒,看著月光下的森林,大眼睛閃耀著柔和的光芒。
        我目不轉睛的看著牠們,直到牠們從樹影裡消失了蹤影,然後,我也爬下樹回家。」
        在華人文學裡,這樣的情節似乎不曾出現過。父母的愛,常是透過自我折磨、自我犧牲來傳達,讓子女覺得自己是父母受苦的來源,而深自愧責。長大後,也習以為常,用自我折磨來表達愛。

        但是,蘿拉爸爸凝神屏息地盯著鹿時,竟看得渾然忘我,幾度忘了開槍。或者說,根本下不了手!雖然他也一再告訴自己,下次,無論如何一定要開槍。但是,最後仍是空著雙手回家。蘿拉聽了父親的敘述後,附在爸爸耳旁小聲說:「我很高興你沒有開槍打牠們。」瑪莉也說:「我們吃麵包和乳酪就行了。」之後,爸爸一把抱起瑪莉,讓她跟蘿拉坐在一起。「你們真是我的乖孩子!」他說,「好啦!該睡覺了,快去!我去拿小提琴。」

        讀到這裡,媽媽眼角濕潤……愛是什麼呢?蘿拉爸爸對生命若沒有由衷的讚嘆和虔敬,而一心一意只想著帶鮮肉回家時,子女固然得到了食物,但對「愛」能有這麼超越凡俗的領會嗎?雖然,在大自然底下,獵殺動物仍是蠻荒求生所不可避免,但蘿拉姊妹從爸爸身上得到的啟發,實在遠遠勝過鮮肉下肚。她們願意忍下口腹之慾,來換取小鹿與媽媽免於天倫浩劫!所以,她們告訴爸爸,很高興他沒有開槍,自己吃麵包、乳酪就行了。爸爸對生命的虔敬與悲憫,感動了蘿拉姊妹,喚起她們內心利他的愛,以及包容和體諒。

        媽媽繼續往下讀——
「蘿拉和瑪莉禱告過後,立刻鑽進被窩裡。
爸爸已經拿好小提琴,坐在壁爐前。
媽媽吹熄煤油燈,坐在壁爐另一邊的搖椅裡。她手上正織著襪子,鉤針偶爾會閃爍亮白的光輝。
有爐火和小提琴相伴的漫長冬天又來臨了。
小提琴如泣如訴的低吟著,爸爸配合旋律,輕輕唱道:

噢!蘇珊納,不要為我哭泣,
我就要到加利福尼亞,去尋找砂金。
        接著爸爸拉出〈葛林姆老頭〉的曲子,不過歌詞全改了,跟媽媽上次做乳酪時唱的完全不一樣。
難道往日情誼已被遺忘,

永不復記憶?
難道往日情誼已被遺忘,
那一段逝去的歲月。
那一段逝去的歲月,老友,
那一段逝去的歲月。
難道往日情誼已被遺忘,
那一段逝去的歲月。


        小提琴嘎然而止時,蘿拉小聲的問:『爸爸,什麼是逝去的歲月?』『就是指很久很久以前的日子。』爸爸說:『很晚了,你倆快睡吧!』但蘿拉毫無睡意。她靜靜的傾聽小提琴悠揚的旋律,以及孤獨的在森林裡穿梭的風聲。她轉頭朝壁爐看過去,爐子裡火光熊熊,照耀在爸爸褐色的頭髮和落腮鬍上,也映照在蜂蜜色的小提琴上。媽媽安詳的搖晃著搖椅,專心織著毛線。蘿拉小小的心靈想:那這些就是現在囉!
        這間溫馨的小屋,爸爸,媽媽,音樂,暖爐,全都是她『現在』所擁有的。她很高興有一個快樂的現在,對於這些,她永遠也不會忘懷。」


        《大森林裡的小木屋》寫到這裡結束了。媽媽闔上書本,淚水奪眶而出……蘿拉說的「現在」,就是「當下」!「現在」擁有難以忘懷的快樂,「當下」便成為「永恆」。蘿拉當了祖母,且已年邁,在歷經半個多世紀的滄桑之後,對當時沉浸在美好的那一刻,仍永銘在心,歷久彌新。最後才福至心靈,決定提筆寫下這段沉澱了一生的動人故事,讓我們分享她所擁有的永恆,領略到「永恆的當下」這人間滋味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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