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富雄2016.4.19在facebook貼出一篇〈我的準遺言〉。他說,趁清醒時,把身後事交代清楚,是避免給後人添麻煩。還戲稱這篇準遺言「版權所無,歡迎如法泡製」。
對「沈氏戲謔」,固可一笑置之,但所言的確發人深省,且切中要點,有相當參考價值。因此,若我未另立遺囑,則身後事可準此辦理。
2016.9.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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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8點準遺言 / 沈富雄
1. 不插管、不氣切、不電擊、不可成為植物人。
2. 斷氣後,即移冷藏庫,不淨身、不換衣、不化妝,擦臉梳頭兩下即可。
3. 不設靈堂、不設牌位、沒有遺像、不拜、不拈香及其他任何宗教儀式。
4. 不發訃聞、沒有告別式;大哭而來,靜靜地走。
5. 於最短時間內,以市立殯葬處提供最簡易廉價的選項火化。
6. 骨灰回歸大地,不留痕跡,花葬、樹葬…均可。
7. 遺物丟棄,有價遺產除另有交代者外,依法處理。
8. 無魂無魄,所以不Say bye bye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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